中山市超范围经营可以开票吗?

时间:2021-10-19 16:59:02编辑:百盛会计整理

一般纳税人自行开票没啥问题,但是实务中会遇到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超范围经营了怎么办?什么叫超范围经营?比如说一个生产制造业,它的主营业务就是生产加工和销售,如果它把自己的闲置的一处不动产用于出租了,这时要交的是5%或者9%税率的增值税,但是出租并不是它的主营业务,而且它的经营范围里也没有不动产出租类业务,这个企业想开9%的税率,但由于开票系统里没有这一档税率,所以就要去税务机关进行税率核定,在去税务机关进行核定的时候,有的税务机关就会要求你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去进行增项才行,此时,我们该怎么办? 

其实,对于这个事情,实务中我们都会遇到,但是大家会发现一个问题,原来我们在营业税时代的时候,我们去地税机关代开营业税发票的时候,税务机关从来没有说让我们去增加范围才能开营业税发票。但在增值税时代不一样了,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去增加经营范围,但是实务中你会发现,要是这样去增加经营范围的话,那我们一个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可能会多到写不下!为什么会写不下呢?因为我们可能是今天出租了不动产的业务,后续可能又有其他的业务发生!况且有时有的经营事项是无法增加的,你比如说我们企业之间的这个资金的拆借业务,甲企业有多余的资金便把钱借给乙企业并收取了利息,因为甲企业取得了这个利息收入,按照现行规定要去交6%的增值税,但是在开增值税发票的时候,甲企业发现系统并没有这个6%的税率,那这个时候去开发票,税务机关如果让去增加经营范围,那么请问大家,去工商能增加上这个经营范围吗?可以肯定的是工商机关是不会给你增加金融服务这个经营范围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按照增加经营范围的逻辑去开具发票根本就无法实现! 那针对这种情况,实务中我们到底要不要去增加这个经营范围呢?如果增加不了经营范围!这样的业务难道就不要做了吗?当然不会!因为实务中税务机关要求我们去增加经营范围的的情况,并不是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税法上并没有要求我如果有了新业务就一定要去增加经营范围,才能去核定税率,然后再去开票,国家层面是没有这个规定的,实务操作中湖北,内蒙等省份,在出地方营改增指引的时候,也强调过这个事情,说是不用增加经营范围就可以直接开具发票的,可是,我们总局并没有对此下发文件,所以导致实务中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呢,税务机关都要求我们去进行增项,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

实务中,大家应该这样来做,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生产制造业,那么生产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是13%,经营中发生了不动产出租的业务,那你可能是要去跟税务机关申请要求增加一档5%或者9%的业务税率,可是税务机关,可能会让你去增加经营范围,如果沟通解释说明都不管用,这是建议大家不要和税务局硬杠!不要因小失大,实在不行,就去增加经营范围呗!再比如说,还是生产制造业,我们的税率还是13%,如果我们出租的不是不动产,而是有形动产,那么有形动产出租,税率也是13%,那这个时候我这一档税率已经有了,我还要不要去税务机关增加这个经营范围呢?建议大家就不用去工商增加这个经营范围了,因为我本身就有13的税率。我直接就可以开出有形动产租赁的这样的一个发票,那大家就会问: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处罚我们吗?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处罚,因为税务机关没有任何依据和文件来处罚大家,因为你们并没有超范围使用发票,超范围使用发票和超范围经营它是两个概念,我们超范围经营是说我的经营业务扩展了,可是超范围使用发票是指什么呢?指的是?比如说应该开具营业税的发票,我开出增值税了,这叫做超范围使用发票。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我们这个6%的这个利息收入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那我们根本增加不了这种经营范围,对吧?那这种情况下我怎么核定6%的税率呢?如果说税务机关非要我们增加经营范围的时候,那我们可以在营业执照上去增加一项服务这个经营的范围,只要增加了某项服务业务是6%的税率,那我们就可以自行开具税率为6%的发票了,这是实务中笔者给大家的建议,大家可以按此方法操作。

中山市百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专注大中小型企业财税服务,提供中山公司注册流程和费用、代理记账公司费用和流程、营业执照办理查询年审等财税服务,并为大中小微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代办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报税,营业执照办理等企业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源)来自于网络,均是为公众传播有益咨询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与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更多相关资讯:


0元注册公司
百盛财税
15913314103
中山市企业财税服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