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可以采用几种形式进行经营?是很多朋友们想要知道的,对此就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
通常而言注册外资公司可以采用2种方式进行经营,一种就是采用合伙形式进行经营,而一种就是采用个人独资形式进行经营;前者就是需要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进行共同出资在我国境内注册设立企业,在整个法律依据方面适用使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相关规定;后者就是有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我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其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的责任。
尤其大家需要能够知道,外资企业就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的经营权、独立的核算权和独立承担法律的责任;在相关组织形式上看,外资企业不但可以是一种法人,而且也可以是一种非法人的实体;对于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就能依法获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相关企业的责任和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另外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时候,需要能够进行预先设立登记,也需要能够提交相关文件和证件;一般需要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项目建议书和其他批准文件等;如果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要提交的文件和证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批准的证书及广大投资者相关资格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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