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化妆企业注意:《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10-14 16:31:07编辑:百盛会计整理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告明确,除标签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规定》正文共22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儿童化妆品定义、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规定了覆盖注册备案管理、标签标识、安全评估、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等全链条监管要求,指导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规定》加强源头治理,在产品开发、配方设计、标签使用、安全评估、生产经营、不良反应监测等各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注册人、备案人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例如,注册人备案人在设计儿童化妆品配方时,应当遵循“三大原则”,即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配方中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在安全评估方面,儿童化妆品除通过安全评估外,还应当通过必要的毒理学试验,充分验证产品安全性。此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儿童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时,在危害识别、暴露量计算等方面,应当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

国家药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把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今年4月,国家药监局党组研究部署将“强化儿童安全用妆‘护苗’专项行动”列入“药品监管惠企利民十大项目”,其中制定《规定》是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提供法治保障,确保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

中山市百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专注大中小型企业财税服务,提供中山公司注册流程和费用、代理记账公司费用和流程、营业执照办理查询年审等财税服务,并为大中小微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代办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报税,营业执照办理等企业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源)来自于网络,均是为公众传播有益咨询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与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更多相关资讯:


0元注册公司
百盛财税
15913314103
中山市企业财税服务专家